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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0日 怪小孩终于有人在msn上向我发难了,说: 小姐,你写的文章越来越读不懂了啊。
毕竟是相识于微时的老友,送一个狼牙大棒过来,也不怕我会生气。
在江湖混得久了,熟识礼数,在狼牙大棒之外,老友又及时抛过来一粒糖,再说: 你的文章有深度有思考。
糖,我就收了。狼牙大棒,我先保留吧,哪天再送还回去。反正到了这个岁数,大家脸皮厚了,狼牙棒抛来抛去,也可以做玩具耍乐一番。
其实,朋友说得没错。我脸皮虽厚,自知之明还在,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和人家的确实有点不同的地方。在不同的blog之前穿梭,读到不少轻松的好文字,羡慕之余,也让自己眼红。无奈,自己的笔,就是这样了。别人的风格,自己是写不来的,恨铁不成钢,索性还是坚持写点自己想写的文字吧。
这个执著的臭脾气,寻根究底,应该来源于幼儿园年代,那时,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小孩。从小班到大班,我转了三次学,别人的父母讲究的最多是幼儿园的名气罢了,身在教育局工作的我妈,讲究的却是每一个幼儿教师的教学水平。于是,我的三年幼儿园生活,追随不同的“名师”,辗转于不同的幼儿园“名校”,注定了永远只是一个外来人。
现在对童年比较清晰的记忆,是从大班开始。印象里每天午睡起床之后的自由活动时间,女孩子中流行的玩意儿是大家把头上的蝴蝶结解开,当作绸带绑在腰上,扮成小姐丫环,跷起兰花指,尖着嗓门说话。小孩子当中总是有个头儿的,大家头上最漂亮的蝴蝶结,无一例外地是上贡给了头儿,其余的,再由扮成小姐的头儿,按照自己喜爱的程度,分给各色丫环。之后,大家便兴高采烈地臭美一番。上贡最美丽绸带的女孩,往往获头儿钦点成为贴身丫环。为了这个殊荣,全班的女孩子们每天争相的戴着美丽的蝴蝶结上学。我妈虽然不知道幼儿园里流行这样的玩意,却一贯地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,所以我头上的蝴蝶结,总是全班最大最红的一个。作为外来人的我,对于这个游戏,说实话是提不起太大的兴趣,而且更舍不得把自己的蝴蝶结解下来,上贡给头儿。所以,当其他女孩子都躲在教室里玩小姐丫环的时候,我便顶着我又红又大的蝴蝶结,向老师要一根绳子,一个人跑到操场上玩跳绳。
现在想起来,我真的是个怪小孩。当一群女孩子嘻嘻哈哈地陶醉在小姐丫环的游戏里的时候,我柃着一条脏兮兮的绳子,围着操场,晒着太阳,一下又一下地跳着。每每跳过大班教室的窗口,总是故意放慢脚步,看看别人的游戏玩得怎么样了。其实,我是很希望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的,但是,我舍不得头上的蝴蝶结,我更不想只做一个丫环。我的理想,是做个小姐,哪怕是个每天下午一个人跳绳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小姐。
后来,我蝉联三年小学的跳绳冠军。
幼儿园的时候,还是有机会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事的。写blog,对我来说,就像又回到了幼儿园的时候。
在自己的世界里,我其实一直都还是那个没有长大的怪小孩。所以,读我的blog,要是你还能容忍的话,或者你容忍不了的话,都没有关系。
只要给我一条脏兮兮的绳子,我就会一直跳下去。 回應 (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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